论文查重发现当前论文的质量偏低

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查重,发现造成论文文采丧失的原因有很多,经查阅资料后显示,本研究的结果为:研究者的写作水平、人文素养、思想境界等都离不开他们的创作能力。而研究者所面对的激励与评价机制则是其主要因素。

实质上,就其本质而言。经济法的法律体系的构建,是经济法在其固有概念、范畴和制度上的规范论证,从而探索其存在的依据。经济法的反思、认识和完善自身,也是对经济法进行反思、认识和完善的一个过程。经济法法学是一门以自己独特的法理逻辑结构为基础的理论体系;经济法法理学由于与经济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逻辑相一致,因而具有科学性;它是一种方法论。经济法法学由于其科学性,在理论上和制度上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西方式哲学的历史研究,是西方哲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法哲学学派,在法律的存在基础、适用目的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或从不同的角度去解释和诠释,【8】。应当说,上述论述或见解对于我们在经济法问题上的分析与解决,都有很大的启发作用。同时,我国法哲学与法理学的许多命题也为完善经济法的理论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根据现有的研究结果,我国经济法学界普遍认为,经济法的存在依据是经济法调整的目标。3经济法的法制与理论体系必须以此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与理论体系。这是由于法的调节客体是法的存在与区分的根本依据。只有当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来调节时,它才能有其存在的基础和原因。对调整对象的定义,其实是为了寻求一个既存的、公认的现实依据,即经济法部门的客观存在。这是经济法和法学理论的一个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