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将开展学术期刊清理和资质认定

《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的《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同时,也将在不久的将来进行学术刊物的清理与资格确认。《通知》明确,要加强对学术刊物的发行资格和条件,健全其出版准入体系。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以学术期刊为基础,以专业发展为导向,充分利用学术优势;非学术刊物不能发表理论版、学术版等,也不能出版论文;而在出版过程中,对出版过程的规范也有很大的影响。《通知》规定:1.“高校出版社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编辑审稿制度、编者会制度、同行评审制度”。《通知》指出,在推进学术刊物发行机构改革的过程中,为促进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通知》建议,要进一步深化学术刊物编辑部的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期刊编辑部分散组稿审稿、出版企业统一一刊发行的运行方式。同时,以高质量的学术资源或出版平台为依托,建立学术品牌、综合发展能力的学术出版企业。建设全国高校学术刊物的数字化数字平台。《通知》中也指出,要积极开展期刊质量评价活动。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订健全的学术刊物出版质量评价标准,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价。建立学术期刊评审制度和指导奖励机制。积极推动国家重点学术刊物建设项目。《通知》提出,要举办“百家期刊”、“中国政府奖”、“百强期刊”评选等。加强对优秀学术期刊的推广和政策支持。《通知》还对高校网络出版机构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其授权单位的出版许可、学术出版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得收载非学术期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得以书号形式发行的“学术期刊”和利用境外发表过的“学术期刊”等非法学术刊物。要自觉维护学术刊物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