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论文的写作技巧

首先,在法律论文的撰写中,必须正确地运用引用和注释。

一般来说,法律法规、文献和这些在撰写法律论文时必须引用和注解,这两个问题都必须清楚。

1、关于引用的问题。

在引用时,要注意两点:尽量减少或精确地引用文章,不要一味地追求过分的引文;古典的参考文献,也是如此。资料,不能是口头上的,他们要的,但要按原先的期望去做。引文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引用。即直接引用经典作品、文献或法律规定的词语、句子和段落作为论点的基础,在法律条文中用以论证。

2、关于增加脚注的问题。

所谓注释,就是指标明了内容的来源和来源。它的功能是使读者和编者了解文章的出处。注意段落,也就是在括号里加上一个引言,也就是脚注是参考页脚的来源;局部,也就是局部标志。末注,也就是与纸末端连接的注释。

二、在撰写法律论文时,应采取的写作方式。

1、论文分段综合分析。

所谓的“块状组合”,就是作者按照顺序,从简单到困难,再到复杂,把自己所想的很细致的东西,都考虑得很清楚。按照提纲将文章按顺序排列为一篇完整的文章。该方法不会受到概要中部件次序的约束,而采用此方法。

在成熟的时候,对某个部分的理解,写出第一个部分。再“养精蓄锐”,将注意力集中在“分解”其它比较棘手的领域,并提前思考那些不够成熟的地方。这两种方法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采用何种方式。

2、一气呵成,一气呵成。

它是以已有的材料为基础,按大纲的先后次序,自始至终地撰写文章。

三、在写作法律论文时,要正确运用法律专业术语。

法律文书应当是精确、抽象、逻辑和争议的。精确度要反映出正确的词汇和句子;抽象要具有概括、简洁、深刻的特点;逻辑要有逻辑上的合理性,要有逻辑思维的合理性。论证要做到严谨、条理;论证应该包括正面的讨论与负面的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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