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查出的一些造假后果

在临近毕业的这段时间里,我们都会以毕业论文的形式来作为主要的毕业要求,这个不仅是本科生,还有研究生。硕士生和研究生都有一定的状况。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篇论文并不是只存在于教育领域,而是出现在了教育领域。这在社交和学术方面也是如此。面对这么多行业对论文写作的要求,不可避免的会有弄虚作假的文章发生,而这种造假现象在学生的毕业论文中更是无处不在。种种令人惊讶的现象,那这些现象造成的危害又是什么呢?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关于法治的论述,可以从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了解到。从英国法学家戴雪在其《宪法性法律研究导言》中阐述了“法治”的概念;1215年《自由大宪章》的颁布,为法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石。《上海宣言》始于中世纪,从封建君主的权力制约到近代民主自由制度;由中国古代法家“法治”到今天的法治。法制是一种几乎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的文明。那么,什么是法制?作者认为,简单来说,法治就是通过法律来管理一个国家。首先,主要是通过法律对社会进行管理;第二,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立法权的法律化是指一切立法都要与法律相一致;第三,要对立法技术进行规范。应当重视社会价值观的冲突,以及法律部门和法律内部的基本原则的协调;第四,要重视法律与法规的内在联系;法律应该超越国家的力量,对国家的力量进行有效的约束。

司法为民是法治的需要。司法权来自人民,同时与行政权分离,而这种分离会产生两种风险:一是权利的行使者。二是权力的行使与权利所有者的意愿相抵触,从而滥用公权;二是享有职权的人。也就是民众因扩大的政治参与或对实际生活的不满而造成权力的无序运作。为了避免上述两种风险,必须通过立法,尤其是制定成文的宪法,明确权利来自民众,从而避免这两种风险。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对司法机构的权力范围、程序进行严格的界定,以限制权力的滥用与滥用。现代法治的核心就是对权力的约束。(2)依法治国是人民意志得到有效、有序表达的重要保证。法具有强制性、规范性、保障性,是人们的基本利益和意愿的集中反映。利益的边界、权利范围、表达方式和方法,都要由法律来明确。司法为民的前提,就是要把人民的意愿和愿望通过诉讼上升为国家法,这是司法为民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