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的现状及其著作权问题

在中国,当前大学生的学位论文一般分为三类,各类学位论文版权情况各不相同。部分学位论文学生拥有版权,部分学位论文作者没有版权。1.自主选题,自主完成,学生独立拥有版权,论文来源并非学校指定的研究工作。这并不是由导师负责的研究计划,而是由学生自己选择或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题,由学生自行享有版权。中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版权归作者所有,使用者为作者。《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对《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第三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它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的脑力活动,是直接创造文艺作品或科技活动的总称。为别人的创造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其它辅助性的工作,都不能被认为是创造”。这意味着,作家要为创作的独特表现方式作出重大贡献。因此,导师并不需要与学位论文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当然,从论文的开题、提纲、框架结构、主要观点等方面,都是学生毕业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论文的最终定稿,到学位论文的答辩,都是导师们倾注了大量的心血。然而,由于导师的协助作用,他并没有成为他的合作伙伴,因此,这篇文章将无法作为他的学位论文。二、与科研任务有关的学位论文,由任务单位享有近几年来的版权。大学生,尤其是研究生,在从事大批科研工作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参加了科研活动。其中包括国家级、省级、学校等各类不同级别的课题,其中一些项目是由导师向学生提出申请的。有些是由学生自己申请的,大多数同学都是以自己的研究成果为学位论文。同时,它也是近几年高校学生毕业论文选题与完成的必然趋势。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规定:“以法人、其他组织为主体,以法人或其它机构的名义进行创作。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所负责的工作,视为其作者”。《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9条,由教育部于一九九九年四月八日颁布。“高校组织、代表高校意志创作、由高校负责创作的,属于高等学校的法人作品。高校拥有其版权的高校”’。第13条指出:“学生、研究者,在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进行合作研究。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指导教师所承担的研究项目,或完成学校布置的科研任务,以及其它技术成果。除另有约定外,应由高校保留或拥有”学位。依照版权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版权法的要求。各级政府、学校等法人、非法人单位共同承担的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其版权归各级政府、学校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与作者自己相比,这篇文章的作者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导师主持、学生参与的课题研究项目,其成果归导师职责范围,学生无版权。学生在学校布置的工作中所完成的发明和其它技术成果,除另有约定外,均由高校拥有或拥有。学生所主持的其他项目,凡能独立行使版权的,均可用作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