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及检测工作

1、除涉密文章以外,其余的硕士学位论文均须经检验机构检验,未经检验机构同意。对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测验,需要以下资料:1。将学位论文装订1 (签字及使用说明;在封面上标明审核人员);电子版学位论文(命名规则)名称;所有章节(包括封面、目录、索引等)均应置于同一章的 word文件中;文章的内容和形式必须与已装订的纸质文献相符。由各部门教务处填写《硕士论文学术不端批量检测登记表》。经校务处盖章,未系教务处印章者,不得接受);3.硕士学位论文检验承诺书。二、论文抽查工作的安排(校研究生院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样检查。(2)对硕士论文进行抽样调查。先前随机抽取但还没有递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2、硕士生提前答辩;3。首批研究生毕业班。以往学位论文抽检不及格研究生;5.对(理工科)延迟毕业的硕士生进行随机抽样;6.对不同级别的论文进行抽查,发现有问题或由导师指导的问题;7.对退学和转学的学生进行全面检查;8.对硕士研究生进行随机抽样。(3)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样检查。1.学位论文提交之前,由各系教务处查清欠费(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和是否备案。(3)在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样调查之前,必须完成的工作。1.在对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进行抽样调查之前,应向各系教务处核实其拖欠(学费、住宿费等)和登记情况。不缴纳学费或没有登记的研究生,不能提出关于学位论文的辩护请求(也就是递交)。2.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测试系统检验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各系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1将一篇装订的硕士论文在原创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中签字,并在封面上标明;21份样品检测报告;(需附上检验报告原件);3一份研究生论文评审申请;4以10217_二级学科编码_学号_LW(PDF)为第10217_081201_S312080001_LW。(1)将硕士生姓名、导师姓名及有关资料移除,并删除论文中的感激之情和履历;(2)若在研究生阶段出版的学术论文,则须隐瞒其名字,但须注明之作者。5按照《论文数据表结构说明》的规定,填好《论文数据表》(DBF),并将其改名为“船舶工程学院”。5按照《论文数据表结构说明》的规定,填好《论文数据表》(DBF),并将其改名为“船舶工程学院”。6成绩汇总表7 (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从四月十二日到四月十九日,对硕士论文进行学术不端的测试,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反馈;从四月二十六日到四月二十八日,必须将被抽检者的资料及电子版本收集起来,并将其送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处。从五月二日到五月十二日,每周一、星期三、星期五安排未抽检的硕士论文学术不端检查工作。(5)为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学院、系、部三个层次的研究生论文质量监控系统,对各单位进行“双盲”评估,并将其保存起来。

三、学位论文评审的有关说明(1)按照《校研字》(2006)第13号的规定,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2)对没有通过研究生院审查的硕士论文进行再审,但间隔不少于一个月。若被抽检的硕士学生对两篇论文进行了修正或复查,则由各学位评审委员会在讨论学位授予时进行重点审核。(三)对于此次被抽检的研究生,由于无法及时递交学位论文,将被视为随机抽查的对象。(4)培养研究生的首要责任是研究生导师。请对毕业论文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并将其作为评价教师培训质量的基础。